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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推荐:陕西教师招聘考试网2018-06-07 14:56:06 | 杨凌教育网

陕西教师招聘网为大家提供:2018年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更多陕西教师招聘信息请访问中公陕西教师招聘网。以下是公告详情:

编辑推荐2018陕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辅导课程课程咨询QQ | 教师QQ群: 725282762 


各位考生: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8〕4号)精神,现就杨凌示范区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的人员,包括2018届驻杨凌高校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及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杨凌的社会人员。

(二)2018届驻杨凌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非2018届毕业生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计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有关规定,经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需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

三、认定机构

杨凌示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杨凌示范区教育局统一认定。

(一)2018届驻杨凌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就读学校为单位统一申请认定。

(二)2018届驻杨凌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在杨凌申请认定。应届毕业生未在毕业时按规定申请认定的,毕业后下一个认定季按照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社会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户籍地在杨凌的社会考生申请认定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户籍地不在杨凌、工作单位在杨凌的社会考生申请认定需提交有效的居住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杨凌参加社保的缴费票据和明细等材料。

四、认定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15日。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1.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登陆后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2. 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学科应与本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列考试类别相同。申请人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后提交,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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